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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新聞:轉知「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七點修正,並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桃園市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優質教育國小

/ 發佈者:ches710 / 發佈時間:2024-01-24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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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七點,並溯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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