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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新聞:函轉有關教育部93年1月16日臺人(二)字第0930001971號函,自110年5月21日起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桃園市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優質教育國小

發佈者:ches710 / 發佈時間:2021-05-27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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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教育部110年5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36D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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