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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新聞:轉知「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桃園市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優質教育國小

發佈者:admin / 發佈時間:2021-12-2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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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14日臺教師(四)字第1100163881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羅秀慧小姐(電話:02-7736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