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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新聞: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以下簡稱留停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先行共同生活」證明文件疑義一案-桃園市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優質教育國小

/ 發佈者:ches710 / 發佈時間:2022-02-11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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