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處新聞:桃園市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111學年度課後照顧教師甄選簡章-桃園市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優質教育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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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111學年度課後照顧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中華民國108年12月05日修訂)。
(二)桃園市公私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104年11月24日府教小字第
104268128號函)。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府教小字第1090156571號函修正。
(三)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
(四)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 甄選對象:課後照顧教師1名,備取若干名。
三、 報名方式:請備妥相關書面證件資料於即日起至111年8月10日(三)11:00前親送本校輔導室或學務組。
(一)基本資料:
1.無教師法第14至第16條及第18至第19條各款之情事者。
2.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條各款之情事者。
3.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款規定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符合下列報名資格其中一項,即可報名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或幼兒園合格教師、幼兒園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2.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聘任師。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畢業者,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3.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但不包括保母人員。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6.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第3項第1~3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或「大學以上畢業」之資格者。
四、 繳交資料:
(一)報名表(需貼二吋照片)。
(二)學經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國小合格教師證影本(無則免付)。
(三)退伍令(影本)(無則免附)。
(四)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五)其他相關證書或資料(無則免付)。
1.五年內關於教學研習時數證明影本。
2.服務證明。
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資格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請送正本核對,核對完畢立即歸還。
五、 甄選方式:
(一)時間及地點:111年8月11日(四)10:00於校史室。
(二)參加甄選教師請09:40前至輔導室集合,預作準備;甄選時,唱名三次未到,視同放棄, 不得異議。
(三)成績計算:口試60%及書面資料40%,依成績訂定優先順序及順位列冊候用,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並依相關法規聘用,未獲錄取者列冊為儲備教師候用之。
六、 聘用期間:
(一)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外,須配合本校各項活動。
(二)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非經本校同意不得擅自離職。
七、 任用期間與待遇:核薪暨服務時間:本校111學年度實施課照時間如下:
(一)任用期間:依學校開課期程規定聘用,以一學年為原則,若表現優異得續聘一次。
(二)待遇:每節新台幣320元整。
(三)任用期間享勞保,實領薪資以當月實際任教時數為準。
(四)任用期間若發現教學不力時,本校得適時終止契約。
(五)授課時間:星期一、二、三、五12:30~17:00止;星期四15:30~17:00止。
(每週29.5節)
八、 聯絡方式:
(一)地址:33553桃園市大溪區瑞興里大鶯路1125號。
(二)聯絡方式:請洽(03)3801394#310或311輔導主任或學務組長。
九、 放榜:111年8月11日(四)16:00前放榜,公告於本校網頁。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十、 錄取:報考人員達錄取標準者,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項目成績高分者優先錄取,並經甄選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用。錄取人員請在111年8月12日(五)9:00~10:00辦理報到(檢附,未報到或新發生缺額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至112年1月8日止,逾限註銷候用資格。必要時,甄選委員會得視甄選成績由甄選委員會議決定增減錄取名額。
十一、 繳交體檢表:錄取人員須於報到日後1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 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