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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新聞: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與數位發展部研訂之「各類資訊(服務)採購之共通性資通安全基本要求參考一覽表」及「資訊服務採購作業指引」,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構)學校。-桃園市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優質教育國小

發佈者:ches510 / 發佈時間:2023-10-03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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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9月25日工程企字第1120022701號函辦理。
二、 各機關之資訊、資安事項多採委外辦理,而資訊科技變遷快速,各機關落實資通安全管理遭遇挑戰,為協助各機關即時有效強化資通安全防護及妥適辦理資訊服務採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與數位發展部、資訊服務、資通安全產業界及相關公協會合作研訂旨揭文件,並經該部於112年9月18日同意;其中「各類資訊(服務)採購之共通性資通安全基本要求參考一覽表」將納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資訊服務契約範本之附件,由機關視個案特性將所列資安事項納入契約辦理。
三、 考量機關按上述一覽表辦理,廠商應配合調整,為使廠商有適切時間因應,該表之資料或系統類型屬普級部分之資安要求訂於明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中、高等級則訂於明年8月1日正式施行。
四、 另為強化機關資訊服務採購需求明確、合理編列費用及減少履約爭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資訊服務採購作業指引」,從採購全生命週期提醒機關辦理資訊服務採購應注意事項,除配合前述日期開始施行之部分外,自即日起即可作為辦理資訊服務採購之作業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