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管理:桃園市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劃-桃園市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優質教育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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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一)教育部108.05.08修正之家庭教育法。
(二)教育部109.06.23修正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三)桃園市各級學校施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要點。
二、目的:
(一)落實親子對家庭教育應有之理念,促進成員務實發揮家庭功能。
(二)提昇教師對家庭教育之專業知能,協助推展優質的家庭教育。
(三)提供親子互動的具體作法及活動,營造快樂和諧的家庭氣氛。
三、辦理期程:自111年8月起至112年7月止。
四、實施對象:全校師生及家長。
五、辦理方式:
項目 |
具體做法 |
辦理 期程 |
地點 |
負責 人員 |
融入各年級各領域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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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12.7 |
各班 教室 |
任課 教師 |
家庭教育宣導 |
利用學校專題演講活動進行家庭教育相關宣導。 |
111.8- 112.7 |
活動 中心 |
全校教師及行政人員 |
中興親橋刊物編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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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12.7 |
- |
負責協助註冊業務教師 |
辦理祖孫週活動 |
站公告相關訊息。
3、辦理祖孫明信片傳情活動。 |
111.9- 111.10 |
- |
全校教師及行政人員 |
推動親子共讀活動 |
加親子互動機會。
子關係。 |
111.8- 112.7 |
各班 教室 |
全校教師及行政人員 |
進行偏差家庭家長訪談、加強親師間聯絡及溝通 |
相關處室或輔導小組討論解決問題。 2.善用家庭聯絡簿。 3.加強電話聯繫,即時處理問題。 |
111.8- 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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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任老師及行政人員 |
成立班級班親會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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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12.7 |
各班 教室 |
各級任老師及行政人員 |
其他相關各類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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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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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師及行政人員 |
六、推動家庭教育工作小組:
本校工作小組成員為校長、教導主任、輔導主任、總務主任、教務組長、學務組長、事務組長、級任導師共計13名。
序號 |
職 稱 |
工作項目 |
1 |
校 長 |
綜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各項事宜 |
2 |
教導主任 |
規劃課程計畫融入家庭教育的課程編排、撰寫 |
3 |
輔導主任 |
安排規劃相關家庭教育研習及活動 |
4 |
總務主任 |
安排、布置場地。 |
5 |
教務組長 |
協助規劃課程計畫融入家庭教育的課程編排、撰寫 |
6 |
學務組長 |
協助安排規劃相關家庭教育研習及活動 |
7 |
事務組長 |
協助安排、布置場地。 |
8 |
一年級導師 |
協助執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
9 |
二年級導師 |
協助執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
10 |
三年級導師 |
協助執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
11 |
四年級導師 |
協助執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
12 |
五年級導師 |
協助執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
13 |
六年級導師 |
協助執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
八、經費來源:除向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申請補助外,不足款自籌。
七、本計劃經校長核准後實施,如有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