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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新聞:修正「桃園市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其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一案-桃園市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優質教育國小

/ 發佈者:ches710 / 發佈時間:2023-10-11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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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修正「桃園市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其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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