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處新聞:主旨: 檢送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辦理「慶祝中華奧會百周年兒童繪畫比賽」活動簡章1份,請查照。-桃園市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優質教育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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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中華奧會百周年兒童繪畫比賽」活動簡章
一、主旨: 中華民國 111 年將是中華奧會成立 100 周年,中華奧會為國內與 國際體壇最重要的橋樑,一向致力於融合體育、教育及文化,提高各 界對運動的興趣,秉持平等、尊重、理解及寬容的奧林匹克精神。為 揭開慶祝奧會 100 週年序幕,特舉辦兒童繪畫作品甄選,透過此次甄 選,邀請台灣兒童揮灑創意,以繪畫體現奧林匹克精神,共同慶賀中 華奧會成立 100 周年。
二、主辦單位: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四、徵集對象: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在籍學生。
五、參加作品:
(一)徵件主題:參賽者依以下主題(擇一)為主軸發揮創意,自行創 作。
(1)奧林匹克精神:包含互相了解、友誼、團結、公平競爭、相互 尊重及追求卓越的精神。
(2)中華奧會百周年 (3)奧林匹克運動會 (4)奧運運動項目:歷屆冬季及夏季奧運運動項目。
(二)徵件類別:不限創作媒材;惟版畫及電腦繪圖不列入本屆參賽類 別內,若繳交將不列入評審且不予退件(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三)參賽組別:幼童組(國小二年級以下)、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 級)、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共三組。
(四)作品規格:限四開圖畫紙(54 x 39 公分);惟水墨畫需自行裱貼於 襯紙上,其餘皆不需裱框。
(五)作品件數:每人限參加一件 (依主題內容擇一,入選之重複參賽 者,由主辦單位擇優錄取)。
六、活動時程:
(一) 徵件日期:民國 111 年 5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郵戳為憑。
(二) 評審及得獎公告日期:民國 111 年 8 月。 「慶祝中華奧會百周年兒童繪畫比賽」活動簡章
八、報名及繳件方式:
(一)報名:統一採實體繳件制,列印報名表並黏貼於畫作背面空白 處,表一式兩聯,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手寫請以正楷書寫 (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甲 聯實貼,乙聯浮貼(甲、
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二)繳件: 請於指定收件期間內,將參賽作品以下列二方式擇ㄧ繳件: (1)親自繳件:請於平日親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聯絡組繳交。 (2)郵寄繳件(掛號):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2 樓,聯絡組 收」(收件時間以
郵戳為憑)。
九、獎勵辦法:
(一)特優:共 15 名(每組各 5 名)/ 獎狀、獎學金伍仟元、徽章 等。
(二)優選:共 15 名(每組各 5 名)/ 獎狀、獎學金參仟元、徽章 等。
(三)佳作:共 60 名(每組各 20 名)/ 獎狀、獎學金壹仟元、徽章 等。
十、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 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 取消參加資格。
(二)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成人加筆、曾經參加比賽、未經法定代理 人簽章送件者或為冒名頂替之作品,經發現一律取消參賽資 格,如已領取獎金將追回,違反著作權之法律將由參賽者自行 負責。
(三) 作品均不退件,參賽作品為主辦單位所有,請自行拍照存檔, 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四) 作品得獎人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非 營利範圍內使用,並不限定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 「慶祝中華奧會百周年兒童繪畫比賽」活動簡章 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應承諾不得對指
導單位及主辦單位行 使著作人格權。至於涉及運用得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文創商品 者,均應另徵得得獎人同意授權(得獎作品畫冊除外)。
十一、個資相關聲明:
(一)本次蒐集個資之目的為舉辦「慶祝中華奧會百周年兒童繪畫比 賽」之用,用途為確認參賽者身分、呈現作品之作者、聯繫比 賽及獎項相關事務等,不得移作商業行銷或其他未經當事人同 意之用途。
(二)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處理及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包括姓 名、地址、電話、email、學校、帳戶影本等。
(三)參賽者對其個人資料檔案,可要求查詢、閱覽、製作複本、補 充或更正資料,以及要求主辦單位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 是刪除個人資料檔案。
(四)若參賽者要求主辦單位刪除其個人資料檔案,主辦單位有權取 消其參賽資格(因無法於活動中使用您的個資,請見諒)。
十二、本簡章可由以下網址下載:
(一)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s://www.tpenoc.net
(二) 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 http://www.kaearoc.org.tw/html/
(三) 亦可逕洽中華奧會聯絡組洪小姐,連絡電話:02‐8771‐1392